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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11月 18, 2007

淺談「共同住宅」的住居形態/吳美華

小鳴按:這學期修嶺大MCS CUS 503: Pedagogy and Cultural Studies,與另外兩個同學做有關公共房屋的present,我負責搜集外地公共房屋的資料。一輪網上瀏覽後,眼界大開,不但看到法國有型有款的公屋法國馬賽公寓的照片,還有機會讀到外地有關公共房屋發展的文章

自天水圍倫常慘案發生後,有不少社會賢達大聲疾呼,呼籲當地居民發揮鄰里精神,守望相助。在我看來,居住環境如舊,社區設施不變,真的難以想像死亡所引發的情感能廷續多久。在外地,原來已有不少人因應過去居住模式所引發的疏離問題而發展出「共同住宅」(co-housing)的觀念,且身體力行,建立了另類小社區。下文便是介紹這種住房發展的文章。


淺談「共同住宅」的住居形態


一、前言:
 
我們的社會正面臨高齡化的問題,忙碌的現代人,缺乏人與人的互動,擠在水泥牢籠裡,有著對鄰居特強的防禦力,一個心靈無法抽換的方盒子裡,居住、生活品質也變差了。如果能拉近人與人間的距離、放心的居住空間環境是什麼?沒有都市交通廢氣與繁雜的喧囂,有著良好的里鄰互動,讓人與物都能進行光合作用…共同住宅(collective-housing)所提出的美好構想可以符合人們對於生活的渴望,畢竟人類是無法離群索居的。


二、何謂共同住宅
 
依據日本東京世田谷社區組織的說法,所謂的共同住宅(collective housing)是指「以個人或是家族的自由及隱私為前提的同時,把日常生活的部分及生活空間共同化、共用化,透過住民的民主合意成立的集住體(集合居住主體)」。(Tokyo sedagaya日本石東直子)《註1》而「Collective」有「集合的、集團的、共同的」之義。字面上稱為「合住」,也就是一棟公共住宅裡或一個社區中,除了部分私人空間外,其餘如廚房、衛浴間,甚至電話、冰箱、聲光設備,一概共用,當然公用的客廳及社區內的中庭或戶外空間,往往成了社交的空間。在Co-housing的房子裡沒有「房東」,居民們需一起參與co-housing裡的所有事情,並訂立共同使用規則,例如:清潔工作開會排班、保姆、伙房的輪值等,彼此守望相助,也拉近了人與人間的距離,與目前的集合住宅、公寓裡人們彼此形同陌生人的關係要好了許多,且因為共用很多居家設備,節省了個人消耗和環境的能源。

三、共同住宅(co-housing)的特性
 
“Co-housing”主旨是一種人與人、與自然最合諧的共存方式,這一類的社區形態主要有三大特徵:

1. 重視生態考量(Ecological)
Co-housing裡的人合資買地,開墾家園、建築屋舍,甚至親手製造家具,種植有機蔬果,且利用各種即能設備,以不傷害大自然環境為首要原則,例如:利用太陽能及風力發電、以蔬菜油替代柴油作為燃料、徹底而積極的堆肥機制(沼氣回收)、集雨設計、中水設計、環境綠化保水等,這樣的「有形」設計與目前談得沸沸揚揚「綠建築」、「永續建築」似乎有許多相似之處。生態考量上強調節能、中水、防災、綠建築、原生植物等永續的環保觀念實踐,在設計手法上可採鋼構做為主要的結構系統、礦纖板(防火) ,並使用環保建材,例如:木絲水泥板環保回收材作為主要的內外牆,減少使用磁磚,在基地上的綠化,以原生植物、多樣化為原則,建築物的屋頂覆土植草,可以隔熱且能創造更多生態環境;搭配爬藤植物使壁面綠化,減緩建築物的吸熱指數。

2. 提供社交機會(Social)
在北歐的「公共住宅(co-housing)」,對單親家族、工作夥伴的住戶有很大的幫助,社區裡會有輪值的人員,擔任該週的安親大使,對於小朋友的教育環境有極大幫助,亦可拉近社區成員彼此的距離。Co-housing裡的人的常一同用餐、集合勞動,也常舉辦各種活動,擴展彼此的社交與凝聚守望相助之精神。在社區鄰里間的空地(後院),以開放式的空間、沒有圍牆,爭取空間最大值,形成一個遊戲區域、 有機的花園及社交活動空間。

3. 強調精神修養(Spiritual)
在co-housing的空間裡,會有一處是有機栽培區,主張自給自足的生活,強調一切自然、無毒的有機環境,認
為唯有精神上的生活提什才能締造更美好的生活品質。

四、結論:
 
「共同住宅」(collective housing)若以個人的自由生活為前提,把生活的一部分共同化,空間與設備共用,若有共同的食堂,下班後就能用餐,獨居老人不再孤獨,社區學童有輪值人員照料,有客人來也有專用客房可住,在應對高齡化社會、男女平等社會及環境指標社會時,「共同住宅」(collective housing)成為一種「參與」及「共生」的理想居住方式。Community =/= Utopia 不是烏托邦,共住、合吃、同工,這樣的社區,應可朝共享、和諧生活的理想、烏托邦的世界,但也許也因國情與民族性不同,理念相近的人有福禍共享的胸懷,但畢竟每個人的生活的指標不同,且團體內勢必存在的主導與順從關係,每個人對社區的期待、付出不一,共識之中略有分歧,整體努力的效率就稍有折扣,也就難以達到完美共同社區的目的。

五、參考資料:

1. 設計的文化基礎:設計.符號.溝通 楊裕富著 亞太圖書 1998.2
2.大破大立遠東九二一校園建築獎 范巽綠、黃茂德、劉育東 編 田園城市 2003.12
3.永績建築入門 劉安平 譯 田園城市 1998.3
4. http://rcsdl.ngo.org.tw/done/journal_8/j8-P10article.html

星期日, 10月 28, 2007

公共建築的公共任務 /陳冠中

公共建築是公共財(public good),涉政府對公共資源的運用,故此要接受公共質詢與問責。

在一個以民為本的社會,公共建築的目的肯定不是為了宣揚政府的高大威猛。

有些「公共利益設施」(public-benefit facilities)如機場、會議中心、體育場或博物館是全城市共用的,故可以多帶景觀考慮,不過在香港這一個不乏標誌性建築物的城市,我認為我們其實沒有逼切的需要去建更多龐大或炫耀性的公共建築物來作為全港性的地標。

大部份的公共建築都應是分散在各社區內的。大部份現代公共行政與服務都沒有必要匯集在一個地點。

分散的公共建築卻可以是一個街區的地標,除了完善功能性的目的外,還可以為社區增添親切、實用的公共空間。用「新市區主義」 (New Urbanism)的說法,公共建築基本守則包括不要破壞現存社區、不要遠離民居和公共交通點、不要放棄有歷史的舊樓、不要把密封的牆壁面向馬路做成街道沉悶地段、不要在建築物前弄一塊停車場或中看不中用的景觀、不要過度集中政府功能在一幢建築物內 -- 因為同數目的政府錢分散了可以造福不同的街區。

換句話說,公共建築可以為城市各街區的「地方營造」(place-making)作出附加貢獻 --

要與區裡現有建築物在功能和美感上有所聯動,而不要只顧自己精彩,要讓使用者容易理解與感到親和,而不是迷惘甚至畏懼,要節能、便民、符合人的尺度(human scale),而不要大而無當。

不管是舊城區、新城區或新市鎮,讓居民有親切歸屬感的「地方營造」都應是建築師與城市建設者致力所在。相反而言,破壞社區地方營造的公共建築則是拙劣的公共建築,至少是規劃不夠周詳的。


現代城市的先驅設計師華格納(Otto Wagner)在十九世紀末已主張城市裡的每一幢建築物必須跟它鄰近街區的建築物風格上有聯動,他要求學生在設計一幢建築物時,同時繪劃出所處街區的整體佈局,並且要照顧行人走過建築物時的體驗,這個看似不起眼的要求,其實有助於新一代建築師注意到城市內建築物與環境的聯動性,而不是只考慮建築物本身以滿足發展商的利益極大化或設計者的自我炫耀。

華格納與另一位同期設計師西提(Camillo Sitte)皆強調先細心研究城市的肌理才作出建築物的增添。二人學理取向各異,但都主張「情境主義」 (contextualism) ,影響所及,後來直接間接諦造了偉大的歐洲城市如維也納與阿姆斯特丹。

維也納與阿姆斯特丹都有先進的公屋經驗。

我們討論香港公共建築的時候,不要因為政府部門的分工而漏掉公屋。公屋是指政府提供的民居和各種附屬設施,是公共建築的一大宗,更是最貼近民生、最常有爭議性的公共建設。

上世紀二十年代的維也納政府公屋建設,大概是現代城市的首個大規模公屋計劃,住進了十分一的城市人口。有意思的是維也納的公屋是分佈在私人住宅區內的(不像後來很多政府把公屋聚集到城市邊陲地區),每個設計格局都不一樣,但每一個項目都接近公共交通點,並附有診所、圖書館、育兒園、遊樂場、零售商店、公共綠地以及小劇場。這些公屋建築,在體積上只是稍大於鄰近民居,而風格與門面設計既有所創新,也保持與鄰近建築物的整全連貫,不像後來其他城市的公屋設計往往讓人一眼就可以感到單調廉價。維也納公屋既做到在保持街區風格的連貫性之外增添城市多元風彩,亦完成了不讓公屋居民因居所被貼標籤而加深歧視的社會融合目的,以當時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條件來說,是了不起的成就。

阿姆斯特丹在1957年成立的公屋機構「城市復修公司」(Stadsherstel)更成了全世界的老師。它找出舊城區的普通居民樓,加以精心復修和配上現代的室內裝備,以作為低收入市民的公屋(優先權給原來居民),做到同時提供公屋、保育舊建築物、提升城區整體價值和維持社區原本階層組合的多重目的。它聲譽卓著到了一個程度,每次只要Stadsherstel的招牌一豎,說要復修某一幢居民樓,該樓附近的業主就知道只要他們也加緊修繕,該區的物業價值都會上升,可以說是以公共資源誘發市場力量去激活一個街區的更新。

維也納與阿姆斯特丹的經驗不可能照搬,但卻很有啟發性。在最好的情況下,願意花心思的公共建築決策者和設計者可以照顧功能、適用度、效率、經濟效益,同時實現社會公正、環保與社群融合,提供出色設計,並從而成就一個宜居而有格調的城市。

不論是公屋、政府辦事處、郵局、公園、室內菜市場以至一條行人天橋,每一項公共建設都是一次運用公共資源改善城市綜合條件的機會,故也是公共建築的任務。

文章出處:http://chenguanzhong.yculblog.com/post.11391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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